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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

2021-09-27 16:31 来源: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:  浏览量:

蔡丽琼委员:

您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对家校微信群监管的建议》(第6号提案),我局已收悉,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。

一、清理摸排。结合教育部双减、五项管理等工作,我局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通知》,指导各地各校对家校微信群、QQ群开展了摸底自查工作,并建立了微信群备案台账。明确要求原则上一个班级保留一个微信群或QQ群,若新增须向学校备案审核,若学生毕业等原因解散也要及时向学校销号。

二、压实责任。按照谁组建、谁负责的原则,原则上由班主任担任群主,负责日常微信群的管理,并实行实名制管理。群内不公布学生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;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;不得在群内个人爱好、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;不得强制要求家长“24小时待命,并回复收到等规定。群主要履行好监督职责,定期开展群成员排查,对非入群人员要清退;要提升管理家校群的水平和能力,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,促进群内和谐融洽,确保文明、安全使用家校群;引导家长不得对教师发献花、膜拜、点赞等表情包以及图片图标。

三、强化协作。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、网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,对群内出现涉黄赌毒、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时,确保第一时间配合公安、网信等部门应急处置,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师生的利益。

当前,教育部和教育厅确实尚未出台微信群管理的相关规定,下一步,我局将密切关注上级和家长的要求,并积极与公安、网信等部门进行磋商研究,力争进一步完善我市家校沟通联系的有关制度规定,为规范家校联系、促进家校共育提供坚实基础。

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。

 

 

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  

2021925   

 

(联系人:符晓  联系电话:156816883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