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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》 意见征集

调查时间: [ 2022-11-21 00:00 ] 至 [ 2022-11-28 00:00 ] 状态: 已结束

为全面规范巴中城区(含巴中经开区城区)和巴州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行为,促进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,满足学生或学生家长多元化需求。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巴中市发改委委托,在广泛调研、开展成本调查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,结合城乡实际情况,拟定了《巴中城区(含巴中经开区城区)和巴州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建议方案》,按照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规定,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

一、课后服务基本原则: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、非营利性原则、据实收取原则和家长承受能力原则。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,根据课后服务成本监审意见,考虑课后服务水平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、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。

二、课后服务时间及内容: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:00期间,具体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各学校要确保正常行课时间,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;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社会实践、家庭作业、自主阅读、体育、艺术、科普活动,以及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、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、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。

三、课后服务费拟调标准:

(一)学校自主开展课后服务,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。凡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,按课时计费按月收费,每生每课时按不超过3元的标准执行,每月末必须据实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;

(二)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的课后服务,收取课后服务费属于代收费,由学校据实代收,不得营利。

(三)各学校每学期初可根据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时预统计情况,在学生或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,可实行期初预收,期末按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数据实结算,结算结果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布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一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;二是落实收费公示制度;三是规范收支管理;四是落实减免政策;五是强化监督管理。

五、执行时间

本次调整的课后服务费自202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。在执行期间,国家、省有新的规定,从其规定。

广大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21128日前,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巴州区发改局价格收费股。

联系人:赵华;联系电话:18111716966;邮箱:1501314316@qq.com

   址:西城街道通佛路区发改局物价办公区  邮编:636000

 

 

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

2022112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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