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校收取学生的课后服务费用的咨询
信件编号: | 20210225132626646 | 来信时间: | 2021-02-25 13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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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咨询 | 姓名: | 姚**** |
内容: | 请问小学生(二年级)每一学期都要缴纳360元的课后服务,这个费用的实质性的意义。因为每个工作日学生都是到点进校上课,学校也是到点就放学放假。从来没有给学生补习上课。我们家长就真搞不懂这个费用的收取是否是合理合规。谢谢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1-03-01 11:27
答复意见: 网友:您好! 你在局长信箱的留言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。 一、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,教育部、四川省教育厅相继下发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基一厅〔2017〕2号》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教〔2019〕11号),破解“三点半”难题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,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结合巴中实际,联合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印发了《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巴教体发〔2019〕1号),要求各地各校按规定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,提升教育质量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启动了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。 二、关于你咨询的几个问题 首先,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征求学生和家长意愿,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,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,如果你有时间接送孩子,可以选择不参加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活动。 其次,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。开展课后服务主要采取政府财政补助、社会支持运行成本的做法,坚持公益性,不得营利。对课后服务政府投入不足部分采取“谁受益、谁承担”原则由家长合理分担,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管理部门据实核定。 第三,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坚持安全第一原则。要求学校建立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,落实安全保障措施,明确安全责任,层层落实,责任到人。确保学生安全不仅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职责,需要学校、家庭共同担负起这个责任,实现家校共育。孩子的安全关乎着家庭与祖国的未来,是学校与家庭共同的职责,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如还有不清楚需要咨询的问题或建议,可直接与学校、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市教育体育局联系。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电话:5270015。 感谢您的留言!
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1日 |